三八节|一百部电影,一百本书,也比不过一个好提案
编辑&撰文 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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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月八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很多公众号介绍了杰出的女演员、女作家、女艺术家、女科学家等等。还有一些推荐了有关女性主义的书籍、电影等等。当然也有一些号,死性不改,还用老一套的“女神”、“女王”捧杀,继续走在消费主义物化女性的“康庄大道”上。
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是“国际劳动妇女节”。是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这个节日的设立始于妇女权益,号召协力争取妇女权利和妇女对政治经济事务的参与。再多的书,再多的电影,可能都比不上一个好提案,一个好政策对普通妇女的影响大。
所以我们决定来关注一下,正在举行的“两会”上,都有哪些跟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提案和议案。
首先说明一下,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出“提案”、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议案一般是关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如果通过,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而提案大多是一种意见和建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参考,看出在发生什么以及这些政协委员到底在关心些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
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应写入民法典
2003年12月,最高法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在实践中大量出现的情况就是,夫妻某一方对于另一方隐瞒自己借债的情况毫不知情,但却被迫共同还债,离婚都不行。不可忽视的是,在“24条”历史存量案件中,离婚被负债女性占据八成以上。
刻评:这个议案感觉很好。最常见的情况是,老公借了钱还不起,一跑了之,债权人拿着“24条”和借条上门,老婆莫名被负债,财产冻结,还得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外面借债,夫妻俩必须签字或者事后追认。如果没有签字或认同,那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这钱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的话,我没花的钱却让我还,那老公/老婆岂不是一个定时炸弹?
全国人大代表、妇联副主席谭琳:
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这份议案所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建议对照表中,在现行条文61条的基础上,增加12条,修改22条,修改后共73条。
《妇女权益保障法》最为人诟病的是保障力度不够,没有刚性条款,无法执行,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本次的修改亮点在于“明确将歧视妇女的定义写入总则”。还要求建立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加大妇女公平就业权的保护。
刻评:妇联虽然老挨骂,但是提的议案还是挺猛的。基本都从源头出发,直接告诉你:不许歧视!公平就业!扩大参政比例!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55年就提出了”妇女能顶半边天“。95年世界妇女大会又提一轮。感觉这么多年了,还在讨论这些,也是有点魔幻。具体执行如何,有待观察。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党组成员邓丽: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
该议案提出,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基础和最有影响力的教育。要提升家庭教育地位、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刻评:议案说的都挺好,道理我也都懂,希望现实中家长的责任最后不是又全落在女人身上。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
建议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呼吁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
刻评:国家现在鼓励生育,鼓吹降低女性生育成本。但生育一直没有和婚姻松绑。一个单身女性,有钱有闲,但没有丈夫,在国内想合法生子的可能性很低。本议案既符合国家多生育的号召,又保障了未婚妇女的生育权,更加公平。不知道反对的人有什么想法?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
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代表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买家也应追究法律责任,从源头上控制。
刻评:代表是帮拐卖儿童寻亲机构的创始人,感悟自然很深,认为目前的量刑过轻,起不到威慑作用。妇女和儿童一直都是我国人口贩卖的最大受害者,“人贩子”的存在造成了很多人间惨剧。确实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工人日报社社长孙德宏:
促进职场性别平等
在妇联议案的基础上,要求健全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可操作性。亮点:男女同工同酬,预防制止性骚扰、职场暴力,男女同龄退休、男性陪护假、父母育儿假等。
刻评:干货满满。可惜只是个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
缓解职场女性生育焦虑,勇敢去生
中国的生育率已经到了危急的时刻,太多焦虑的存在,制约了生育率。“我必须为生育率大声疾呼,勇敢地去生!”他还建议对收入高于个税起征点的二孩家庭,直接每孩每月减免个税缴纳额1000元(个税缴纳额不足1000的,按实际缴纳情况予以免除),尽量减轻二孩家庭负担等。
刻评:不禁翻个白眼,说的好听,又不是你去生。女的回家生娃不工作,1000元也是杯水车薪啦。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
男女职工平摊家务,参与工作
政府与社会要倡导有家庭责任的男女职工平等分担家务、参与工作的观念,要推进3岁以下儿童的照顾服务社会化,鼓励支持父亲参与育儿,承担家庭照顾责任。
刻评:“丧偶式育儿”不应成为常态。赞一个。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房山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厉莉:
加强法制建设女性优势独特
“女性从事法律工作具备天然优势,细心、耐心,更善于发现案件事实存在的问题……”
刻评:辛辛苦苦纠正那么多年,细心、耐心都不是女性必然存在的优势,一夜回到解放前……
不过厉莉代表还提出对非法借贷,如”裸贷“等,加强行政监管和优化未成年人探望制度,可圈可点。
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
建议恢复强制性婚检
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强制婚检制度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提出,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建议恢复强制性婚检。还要做好保障机制,例如规定强制性婚检的费用,通过优生优育的宣传促进新人理解优生优育政策。保障和要求并行,这是政府应尽之责。
刻评:取消强制婚检,本意是公权力退出婚姻这个私领域的举措。但目前看来效果不佳,主要是导致先天不足婴儿的出生率增高。除了生育问题外,还应关注到不婚检造成的传染病隐瞒。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作协副主席廖华歌:
建议女性产假延长
建议给年轻的妈妈们延长产假,延长1/3的时间或者一个月。
刻评:建议是好。就怕回去工作没了。
全国人大代表聂鹏举:
建议解决女性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
目前性别歧视问题在我国女性就业过程中仍然广泛存在,这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女性群体的就业权利、阻碍了其职业发展,使众多女性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经济和人格独立,赢得社会尊重。
除了加大力度实施生育保险制度外,还要加快推进《反就业歧视法》,填补法律空缺。
刻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中国女性的参与工作率排名世界前列,她们的工作应该得到相应的尊重。
全国政协委员张英:
希望企业为女性设置弹性就业岗位
建议女性能够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居家办公、弹性办公,希望一些企业能够设置弹性就业的岗位,为女性提供更合适的办公条件和环境。
刻评:和上一个议案针锋相对。要弹性办公就大家一起弹性,不要针对女性OK?先做好平等,再考虑个性,OK?这种保护恐怕不是爱啊。
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
建议将最低婚龄修改为男20女18
建议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刻评:其实降低婚龄没什么。看起来是多给予了一些自由,18岁也可以结婚了嘛。
但有两个问题,1、为啥男女还是不能同年龄结婚,除了生理原因,还有啥原因?2、生育率低恐怕不是改改结婚年龄能改变的,我国对“早恋”又是严防死守。18岁结婚,对生育率没啥帮助,倒是可能会把“剩女”一词的打击面扩大。
全国人大代表孙艳玲:
建立幼儿托,让女性回归职场
女性生完孩子后渴求重返社会,建议设立0-16个月幼儿的托儿所,让女性更好地回归职场,解决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刻评:很多人总强调女性生孩子是“天职”,却忘记女性渴望回归职场也是“刚需”。
以上总结整理了今年两会目前看到的关于女性权益的提案和议案。可以看出代表和委员们还是比较接地气的。从各自的角度给出了他们最关心也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些议/提案和发言,有很务实的,也有还需要再思量的。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男女平等是写在宪法里的,但现实生活也许还不那么尽如人意。妇女参政议政、教育、经济独立都是一个个很严肃的话题,值得我们花费更多心思在上面,去观察、去督促、去改变。
关注两会议/提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最后用政协委员海霞的话作为结语,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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